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达标建设工程导医显示及室内标
识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招标编号:200110001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达标建设工程导医显示及室内标识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
区肺科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达标建设工程导医显示及室内标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达标建设工程导医显示及室内标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条件的情形。
(4)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
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
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7)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
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
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
领购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3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3会议室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
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本工程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达标建设工程导医显示及室内标识工程专业分包
(2) 项目编号:2001100016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标段为导医显示及室内标识工程,包括户外指引导视系统、室内指引导视系统等。本工程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和工程量
清单。
(4) 交付地址:建设地点:秦家港路 1569 号
(5)交付日期:施工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5月1日。(暂定,具体开工
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 采购预算金额:30.09万元,最高限价 29.05 万元。
本次采购执行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
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方可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注: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
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
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2.若供应商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竞争性谈判文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条件的情形。
(4)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
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
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7) 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
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
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3年4月14日9:00至2023年4月20日16:00 的时
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采购
文件,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
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
电子采购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和发票快递给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
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采购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
件恕不接受。
(2) 磋商时间:2023年4月24日13:30。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3会议室。
(2) 磋商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3会议室。
(3)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代表需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递交文件
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秦家港路 1569 号/浦东大道275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 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孙锐、赵丽莉
电话:021-32173715、32173635
传真:86-21-62791616×215
邮箱: sunrui@shabidding.com
购置文件费及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帐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帐号:2150809205100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秦家港路 1569 号/浦东大道 2752号
联系人:黄英
电 话:021-585621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人:孙锐、赵丽莉
电 话:32173715、32173635
电子邮件: sunrui@sha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