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重点项目配套南广场项目导视系统中标候选人公
示
(招标编号:FSGL-2023-006)
公示结束时问:2023年04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重点项目配套南广场项目导视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西安亿诗咏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69.37515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伯仲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0.46952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西安鹏达众宇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0.064956 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亿诗咏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伯仲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鹏达众宇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亿诗咏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伯仲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鹏达众宇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亿诗咏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伯仲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鹏达众宇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
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
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
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国宾中央区12
栋楼3单元206室,联系方式:招标部18191576038,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fszg 2021@126.com.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
联系人:古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凡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国宾中央区12栋楼3单元206室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8191576038
电子邮件: fszg20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