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仪征市月塘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标识标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仪征市月塘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标识标牌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全面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DB32/T4040-2021)要求,依据《仪征市月塘水库应急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水源地管护相关需求。
服务范围:增设水源地公示牌1块、界牌4块、取水口标识牌1块,更新水源地宣传牌42块,对仪征市月塘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标识标牌项目进行增设及配套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清单)。
本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项目预算:6.5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5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2号楼22层
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将无法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视为无效。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16日0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0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2号楼22层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香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2号楼22层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香
电话:15952722500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2号楼22层
邮政编码:225002
(二)采购单位: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665280498
办公地址:石桥河北路115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8.2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3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金额
8.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6本项目发布网站:仪征市水利局网站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