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YC)001766
项目编号: 圣方招(采)字【2023】27号
项目名称: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南梁台子卫生院乡村振兴提升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南梁台子卫生院乡村振兴提升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南梁台子卫生院乡村振兴提升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10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价格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当出具《中小企业申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财政部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禁止投标;(4)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5-11 00:00:00 至 2023-05-1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金风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需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925040190后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贺兰县文昌路5号
联系方式: 0951-8972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民族北街高尔夫商务楼B座10楼
联系方式: 0951-6894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金志勇
电话: 0951-897260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佩
电话: 0951-689482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23.5.11招标文件_合并(终版).pdf
代理机构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