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00-SHSY-C2023-0006
2、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约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
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各1套至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5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1806180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曹杰
联系方式:1801224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