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感染楼标识项目成交公告

2023-05-2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感染楼标识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SHCSC2023H018)一、中标人信息:标段(包)001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感染楼标识项目:中标人:上海意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9万元二、其他:1、采购编号:SHCSC2023H018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上海市东方医院4、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北
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感染楼标识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SHCSC2023H018)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感染楼标识项目:
中标人:上海意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9万元
二、其他:
1、采购编号:SHCSC2023H018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人:上海市东方医院
4、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感染楼标识项目
5、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05月22日下午13:30 分
6、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2日
7、公示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l
8、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意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万相标识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艺际标识有限公司
9、成交金额:290000 元
10、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崇凯、叶恭如、李丽萍
报价单位如对磋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中兴路1539
号11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
会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淮海,
监督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东方医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联系人:李丽萍
电 话:021-38804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
联系人: 葛小倩、刘思源
电 话: 18802187616
电子邮件: gexiaoqian@shcs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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