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大楼VI导视系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Z-ZH-2023040
项目名称: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大楼VI导视系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元)
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大楼VI导视系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人民币5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
联系方式:卢锐群-0756-3631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邹玲--0756-2160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玲
电 话: 0756-216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