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委托上海银行总行事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上海银行陆家嘴支行标识标牌项目”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陆家嘴支行标识标牌项目,包括标识标牌及室内标识等项目。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分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银行总行事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邮箱:yangyy5@bosc.cn监督邮箱:shiwubu@bosc.cn<<<<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