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年玉溪卷烟厂零星宣传、现场标识、安全标识等制安项目公告

2023-05-3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3-2026 年玉溪卷烟厂零星宣传、现场标识、安全标识等制安项目,招标人为红 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2.2 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6 年玉溪卷烟厂零星宣传、现场标识、安全标识等制安项目,招标人为红 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一标段每年预算约 80 万元(不含税),二标段每年预算约 113.6 万元(不含税);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2023-2026 年玉溪卷烟厂零星宣传、现场标识、安全标识等制安项 目,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备注
一标段 集 团 本 部 安 全 标 识 设 计 制作安装 对红塔集团本部所 属区域(红塔区,江 川区,物流中心所属 库区(含元江库、昆 明库))安全标识进 行设计、制作、安装。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止。 合同签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合 同执行每满 12 个月,招标人有权 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合 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 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 下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 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招 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 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 或解除合同。
二标段 玉 溪 卷 烟 厂 辖 区 内 现 场 标识、零星宣 传 平 面 制 品 等物料制作 玉溪卷烟厂辖区内(红塔区、江川区)的现场标识、SOPS 看板等相关内容的 材料采购、设计、制 作和安装,零星宣传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止。

平面制品,各部门宣 传物料制作。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一标段 集团本部安全标识设计制作安装
二标段 玉溪卷烟厂辖区内现场标识、零星宣传平面制品等物料制作

注: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外,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投 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 2017 年 10 月 15 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 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 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5 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安全负责人 1 人,且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由专人担任不 得兼职。
3.1.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按系统步骤下载招标文件及相 关资料,逾期下载的,不予受理。
注:具体“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登录网址及相关系统操作手册可与招标代理公司联 系(联系电话:0871-63131173)。
4.2 投标人选择参与的项目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 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拟投标标段(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 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步骤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 时间及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可能导致不能正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4.5 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费支付方式如下(投标人须在“国 e 平台”登录界面点击下方“新国 e 平台”进入“新国 e 平台”登录界面,并请详细阅读获取方式并按步骤进行操作):
(1)注册:投标人完成“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下载后,投标人登录“国 e 平台”网 页点击“没有帐号?点此注册”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注册的帐户的类型选择“我是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位类型。按照页面提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填写,确保信息无误后注册;注 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操作步骤见“国 e 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2)申请材料递交
1)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国 e 平台,点击上方“项目管理”-“我要参与”。
2)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 即参与”;(注:点击“查看公告”可查看项目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公告没有注明,请联系相关项目 经理)
3)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4)根据实际情况及企业需要,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带*项必须填写),申请材料请根据公告要求 进行上传,如公告没有注明,请联系相关项目经理(公告上述“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联系人”),申请 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项目经理确认。
5)提交材料后待审批时的状态为“申请材料递交查看”。如需撤回修改,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查看”-“撤回”即可重新修改提交。如果申请材料被驳回,按钮将会变为“申请材料递交(已驳回)”。
(3)开具发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点击上方“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 买”,或左侧快捷菜单栏“招标文件购买”;根据实际情况及企业需要,正确填写相关带*项信息并选 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可选择发票的索取方式(若要求将电子普通发票开 票信息填写完整(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 理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871-63131173),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再补填开票信息),增值税电子普 通发票可在国 e 平台进行下载。※汇款须知: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标书款、保证金或手续 费(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国 e 平台注册免费,线上仅办理递交申请资料、开具标书费发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等事宜,递交申请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仅需在网上即可完成,无须到招标公司办理。
2)投标单位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尚未 完成资料递交造成无法及时购买标书或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遇特殊情况,请致电国 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沟通解决。
(5)注册疑问请咨询:叶小姐 020-37860669,叶小姐 020-37860671,史先生 020-37861081(6)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咨询电话:0871-63131173
5.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5.1 投标人登录“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 缩加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完成后以 PDF 格式保存,压缩为 rar 或者 zip 格式,并对压缩包进行 加密),按照“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要求的步骤上传全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前须自行检 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压缩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内完成上传。
5.3 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过程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进入视频会议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
5.5 在开标现场,在招标人的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向投标人询问投标文件 解压缩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或解密后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均视为撤销电子 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 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即时提出,招标人将现场答复。招标 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邮件方式将开标一览表发给投标人,投标人通过邮件方式对开标一览表进 行签字确认。未在开标期间提出异议或未按期回复邮件的,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联 系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 11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5 号(春城路和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 16 楼 联 系 人:朱林、丁恒升、郭子雄、高扑莲
联 系 电 话:0871-6313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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