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以下简称“采购方”)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拟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标牌标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内容及要求:
磋商项目内容:拟对我院日常性标牌标识项目、零星标识制作及维护(工作牌、横幅、宣传栏、展架、台牌、旗帜类等)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从事标识牌制作的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当在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门诊大楼六楼党委组织宣传科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供应商恕不受理;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整; 供应商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①付款方式:转账(户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账号:4405 0172 7139 0000 01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府前支行)转账请注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标牌标识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及购买磋商文件费(请提前转账,到报名现场查询核实后开具收据证明);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开标前半小时。 磋商时间和地点:资质审定后另行通知。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采 购 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753-2829263
2023年6月5日
党委组织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