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无锡分行惠山支行
门头灯箱、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无锡分行惠山支行门头灯箱、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506
3. 采购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4.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楼1-4层
5.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经理(0510-81185572)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项目预算:人民币【489,698.56】元(包含税费、安装、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8. 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简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门头灯箱、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
(3) 交货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门头灯箱、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下有效订单、结算发票等,框架合同金额以有效订单、结算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订单与发票重复的按一项计算);
(4) 供应商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含比选、竞争性磋商等)资格的;
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⑦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⑧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时至2023年7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
(2) 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该项目,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供应商。
11.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12.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3. 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B座1901、1904室
业务联系人:吴太昊
电 话:18110123604
电子邮件:wutaihao@sinochem.com
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