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JGJ2023-CS-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阿尔山市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阿尔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阿尔山市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尔山市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尔山市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旅游景区行业设
计、生产、制造、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的投标。
2.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
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提供彩色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
文书网”网站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
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
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加盖公章。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竞标。
2.4.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
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
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提供彩色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
文书网”网站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
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
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他
阿尔山市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建设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尔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尔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阿尔山
联系人:李冰
电 话:188480588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科右前旗 309 公里处工程项目管理办公楼
联系人: 郑女士
电 话: 1323482030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