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

2023-07-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招标编号:WZ2307-078-0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一、招标条件本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发改局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设计费的 100%,招标 人为武汉市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本
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招标编号:WZ2307-078-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发改局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设计费的 100%,招标 人为武汉市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电子证件 无需提供正副本)
3、企业近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 供书面承诺函。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 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 邮寄 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七、其他
项目概况
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文禾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7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2307-078-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发改局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设计费的 100%
6、采购需求:完成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游客中心信息化改造及旅游标识标牌初步设计及施 工图设计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20 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电子证件 无需提供正副本)
3、企业近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 供书面承诺函。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 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 07 月 17 日至2023年 07 月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
五、开启
1、2023 年 07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上(二、申请人的资 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复印件(复印件不退,且复印件须盖本单位公章),且本项目不接受 补充资料,需一次送达。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
联系人:郑志平
联系方式:13627278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
联系方式:027-85924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媛
电 话:027-859243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
联 系 人:郑志平
电 话:136272783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文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黄陂区前川街人民医院西路 6 附 21 号 联 系 人: 高媛
电 话: 027-859243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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