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漳州市长泰区枋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市长泰区枋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MT【漳】采[2023]第013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 ¥2565712.68元(含暂列金100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319201.41元(含暂列金1006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长泰区“善水枋洋•状元故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公厕、旅游导览标识)

1.00

¥2565712.68元(含暂列金100600元)



建筑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属于工程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补充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08:30至12:00,下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8.2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广场2幢3梯2110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枋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善化里路88号

邮编:36390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6-8255188

14.代理机构: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2182266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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