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3-07-2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30601HW0002003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一、招标条件本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30601HW0002003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0601HW0002003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30601HW0002003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供应商在哈尔滨本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由法人公司授权成立的办事处,且在本地有常驻售后人员,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
10、能接受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对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11、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2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30601HW00020034)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2、招标内容:全辖营业网点室内VI标识供应商选型入围。具体产品名称、尺寸及工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清单》
3、入围期:三年
4、交货及安装期:自接到订单起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入围家数:拟入围四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供应商在哈尔滨本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由法人公司授权成立的办事处,且在本地有常驻售后人员,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
10、能接受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对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11、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8日16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8日16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制造商声明函;
(5)提供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
(6)提供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截图;
(9)供应商在哈尔滨本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公司授权成立的办事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其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自有房屋)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以及在本地有常驻售后人员,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0)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本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本企业在哈尔滨本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且在本地有常驻售后人员,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④本项目本企业不是联合体竞标,不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⑤本企业能接受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对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⑥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转包、分包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原件可留代理机构存档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存档的材料不予归还、调换或作其他佐证。②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451-536276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451-536276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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