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绿城合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舟山绿城春来晓园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标的供应/(安装)的供方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舟山绿城春来晓园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阳气象台路
3、 招标内容:工程招标范围为舟山绿城春来晓园项目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含人防标识部分)
4、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6、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舟山市定海绿城合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
账号: 1206020209200354482
税号: 91330902MA2DNEAE4K
7、 中标原则: 最低价中标
8、 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价5%(不超过200万元)的现金(采用支票或汇票形式)作为履约担保。若无质量、配合等问题,则在全部标识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8.2合同生效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的预付款;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8.3全部标识及配件到货后,甲方支付至至合同总价的80%作为进度款。
8.4全部标识安装完成并验收后提供所有的资料和结算清单,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实际供货总价的95%,在项目集中交付24个月后经物管公司确认后退还5%质保金。乙方应随付款进度提前开具符合税务规定发票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支付货款。甲方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包含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等)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9、 履约担保:合同价 5 %(不超过200万元)的现金(采用支票或汇票形式)作为履约担保。
10、 工程情况介绍:
(1) 业态: 高层住宅、排屋
(2) 本次招标含项目分期 1 ,建筑面积约 96715 ㎡,其中地下约 27669 ㎡,地上约 69046 ㎡,由6栋17层高层住宅、3栋18层高层住宅与2栋3层排屋组成。
11、 质量要求:
11.1所有要求用不锈钢的金属标识标牌、支架、固定配件均采用等级不低于304号不锈钢,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所有反光膜选用3M品牌或“相当于”的七年工程级反光膜;所有ABS材料选用台塑品牌或“相当于”;所有固定用的胶材选用3M品牌或“相当于“的耐高温胶。
11.2所有户外的、与水接触的以及其他要求用不锈钢的标识标牌除材质要选用1.1要求外,还应采用7年工程级进口3M反光膜贴膜防腐,且投标人再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该防腐措施并提供保质期年限。
11.3所有安全标识标牌采用膜膜相贴工艺;所有构建筑物标识牌采用膜膜相贴工艺;所有热机阀门排采用蚀刻工艺;所有热工标识牌(除采用ABS材质标牌)采用蚀刻工艺;室内电器标识牌采用丝印工艺(除采用ABS材质标牌);化水区域阀门牌采用反光滴塑工艺。
11.4ABS塑料标牌的加工制作采用雕刻工艺,着色工艺为高光玻璃油墨。
11.5所有标识标牌中的 字体、颜色、形状、大小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居《火力发电企业安全设施规范配置》(DL/T 1123-2009)标准执行。
11.6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配套配件。
11.7标识标牌表面应光滑、平整、五变形,具有较强的耐温、耐腐蚀性,保证不褪色、不老化、不起壳,保质10年以上;规格再200*100mm及以上设备牌要求四角折边20mm。四个边角要求满焊抛光。
11.8各标识标牌的尺寸必须符合要求,标识标牌的内容、字体、字体颜色及底色符合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册及版式的要求制作,根据内容、字体的大小按标牌尺寸合理设计,同意标牌的字体应大小协调,排版整齐。投标人负责所有标识标牌能为招标人按技术规范要求正常使用。
11.9管道、罐体等设备(设施)的色环、箭头标志、介质名称等数量应根据提供清单进行现场测绘为准,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12、 供货/安装周期:供货安装周期为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进场通知单为准。
13、 供货方式: 甲供
14、 监理单位: 浙江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 建筑安装总承包单位: 浙江舟山广宇建设有限公司
16、 供货对应分包单位: /
二、 投标报名要求
1、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安装企业(或经销商),在国内具备 / 年及以上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经验;
(2) 注册资金在 / 人民币万元及以上;
(3) 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服务维保的能力;
(4)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5) 投标产品须拥有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并满足或超过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6) 供应商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有绿城合作经验者优先选择。
2、 本次采购只接受招采平台在线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绿城集团招采平台(http://zc.gtcloud.cn)中分别进行供方注册、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完成注册,然后点击相关公告报名。同时将《供方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3、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 领取标书时间: 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 领取标书地点: 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招标联系人:丁旭辰联系电话:13505803840
联系邮箱: 100300658@qq.com
联系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岛香樟园写字楼20幢2001室
7、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8、 其它: /
三、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