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08-0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TP-FJTC2343254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523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福建投资集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女士0591-87752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卉0591-8755421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对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TP-FJTC234325407。
2.采购项目名称: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及楼内导视系统服务项目。
3.采购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服务期限
成果及其著作权归属
最高限价
1
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党建宣传文化馆展陈布展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合同生效后且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的40个日历日内完成布展
归采购
人所有
600万元
(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26万元)
2
闽投营运中心福建投资集团楼内导视系统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合同生效后且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归采购
人所有
136万元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审、磋商(授标),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合同包,也可以同时投多个合同包),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公告方式: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更正或补充(如有)以及成交结果的通知,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发布,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报价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供应商获得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转包;
5.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
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5.6、5.7):
5.6供应商类似业绩要求:1个。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展厅实施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②项目合同文本;③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7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1个。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完成展厅实施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②项目合同文本;③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④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5.8):
5.8供应商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自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当日)承揽并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万元的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合同内容中包含导视牌、标识牌等制作安装;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本项目不认可联合体业绩;④须同时提供业绩的采购合同扫描件和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合计不得低于120万元。
注:1.上述5.3-5.5项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并提供声明函,否则视同供应商存在5.3-5.5项情形,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争性磋商,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1日9:00至2023年8月7日17:00之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的平台首页,点击“投标企业-注册”按钮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福易采官网(网址:http://www.fycbid.cn)的首页,搜索项目选择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①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②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供应商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参加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87760022)。
七、响应文件递交和递交截止时间
(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同时将保存有未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ntbf格式)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开启响应文件的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2)供应商应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自行留存应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递交截止时间,如果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tbf格式)的,则相应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八、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启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公开首次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为各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供应商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供应商可以在异地(包括供应商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以应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4日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福建投资集团
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0591-87752305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联 系 人:李卉、庄铃强
联系方法:0591-87554218

附1: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银行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号)磋商保证金”。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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