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本院厚德楼东侧、南侧、西侧外墙的发光字更换。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招标报价。
1.工程名称及内容:厚德楼外墙发光字标识制作安装工程。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东侧墙面原有发光字及LOGO拆除工程(省职业病防治院湘雅二医院协作医院及其上方LOGO)、西侧墙面原有LOGO拆除工程、新标识字体制作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效果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位置:本院厚德楼东侧、南侧、西侧外墙。
2.报价人的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营业执照内必须涵盖广告制作等内容;(4)现场施工人员中至少有2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实际施工人员为本公司人员,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清单说明的要求和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施工工期:15天,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
5.保修要求:整体保修5年(灯珠和电源保修2年)。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后一次付至总价的90%,余款为质保金,2年后付清。
7.最高报价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万元。
8.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8月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个人和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及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证明资料,到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创新楼(四号楼)521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为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踏勘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自行踏勘。
9.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交至院财务科,报价时予以查验收据,未缴纳保证金的按不合格报价人处理。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报价人逾期到达报价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2.开标地点:本院创新楼(四号楼)三楼东头小会议室。
地 址:长沙市雨花路21号
联系电话:0731-85602009
联 系 人:文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