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市本部2023年楼顶标识发光字整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市本部2023年楼顶标识发光字整改]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说明:根据市政府统一户外广告要求及椒江行政执法局通知,电信楼宇原有标识广告需要整改,利旧原项目原有发光字,经设计确认后拟安装到正面墙面。】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的通知》(中国电信采购(2019)8号)的相关规定,【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原供应商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是通过公开询价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故此次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上述理由符合《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十八条(五)6.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共5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郑健】,【15305882028】[采购项目经理]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日 期: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