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海曙区YJ01-01-u1地块项目文化宣传、导视系统、门头浮雕景墙工程,招标人为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2870.87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由文化宣传、导视系统、门头浮雕景墙组成(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预算书)。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光溪村,东邻海曙区中心小学,南临规划道路西面及北面均为山体。
2.2招标范围:海曙区YJO1-01-u1 地块项目文化宣传、导视系统、门头浮雕景墙工程 。本次招标控制价918104元。
2.3施工总工期:接招标人通知90天内交货完成。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如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至2023年 9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5时00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座903
联 系 人:金瑜迩、钱燕娜
电 话:0574-8815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