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眼科医院委托,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眼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重发)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TC【2023】QT1170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三、采购内容、服务期限、简要服务需求、预算金额:
品目
采购内容
简要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
(万元)
一
宁波市眼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5.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原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重新支付,但须重新按以下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5.4获取方式可采用①将报名资料邮寄快递至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或②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42196214@qq.com)。
5.5购买联系人:孔佳钰,联系电话:0574-87031582。
5.6 报名资料为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报名费缴款凭证。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7询比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1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原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无需重新缴纳)。
本项目有关采购文件费用、询比保证金以及询比服务费均以银行转账汇款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账号:3302040160000883802-000061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4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地点:宁波市眼科医院(东部新城北明程路599号,近新城第一实验学校)10楼。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开启时间:2023年9月4日14时00分
7.2地点:宁波市眼科医院(东部新城北明程路599号,近新城第一实验学校)10楼。
八、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