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医院宣传标识牌制作服务
服务期:1年
25万元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申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1、 报名的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的地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采购科
3、 报名所需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2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点;
2、开标地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11号楼2楼会议室。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2、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0-61883308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采购科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