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鄞发改审批【2020】29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东部新城拆迁补偿款60000万元,其余由五乡镇,项隘村筹措解决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新建小区需由完成小区地面和地下室的各类标识标牌设置。经统计,导向类标识标牌有21种,如:多项指示牌、功能房牌、单元告示栏、门牌号、地下室;交通类标识标牌有37种,如:警示柱、广角镜、橡胶减速带、导向箭头、车位划线及编号、消防通道网格线等;人防类标识标牌有31种,如:人防车位地面喷涂标识、人防工程示意图、战时主要出入口等。建设地点:五乡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导向类标识标牌、交通类标识标牌及人防类标识标牌的供货、安装、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0589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到货,安装工期满足装修单位和总包的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 155 号东城国贸10楼
联 系 人:朱张杰、林 颖
电 话:0574-8907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