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行政管理中心楼宇发光字标识设计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WZ2023-010004
2.项目名称:常州工学院行政管理中心楼宇发光字标识设计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41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41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常州工学院行政管理中心楼宇发光字标识设计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15日内安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
3.方式:可采取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三楼)。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件获取登记表(盖公章);
(2)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名称不接受修改。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公告发布媒体:常州工学院采招网、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26号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方式:0519-8851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19-6897 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19-6897 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