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54E
项目名称:标牌标识及公告栏项目等采购项目
包号
名称
年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
01
标牌标识及公告栏项目
约300万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为供货清单中最高限价单价的100%
02
图文制作项目
约140万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为供货清单中最高限价单价的1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须在同一张协议书上联合签署);(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二)其它:
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
2、选择项目1009-2341HOLLY54E并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
3、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③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报名并上传联合体协议书。
4、标书工本费:100元/份
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025-52278370
注: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8日14点30分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
1.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价方式:本项目的成交价格按清单中的单价结算。在采购需求清单中未列明的内容按照不高于市场现行价格结算。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设计、材料、人工、运输、安装、悬挂、验收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完成合同所需的风险、责任等一切相关费用,中标期内单价不再调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山路169号
联系方式:025-52087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方式:025-52278370
传 真:025-52278761
邮箱:hollyzbzy@artal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玥妮
电话:025-52278370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