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肆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陶文化遗址公园核心区(安陶小镇)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项目标识系统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荣昌陶文化遗址公园核心区(安陶小镇)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项目标识系统建设
181.313975
3.5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81.31397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供应商将《发售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410598014@qq.com(开标现场递交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未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9: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9: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9:3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电子保函入口”通过交易链金融服务平台(荣昌)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
保函/保单有效性:
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保函/保单的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将成交通知书和保函/保单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保函/保单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保单注消信息推送给交易链金融平台,由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注销除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电子保函/保单。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将签订的合同和保函/保单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保函/保单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保单注销信息推送给交易链金融平台,由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注销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电子保函/保单。
方式二:
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篇),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陶文化遗址公园核心区(安陶小镇)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项目标识系统建设”(可简写为:安陶标识)。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219822。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13668003364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民主路1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肆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蒲老师
电 话:17784257516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9栋2层2-1号
八、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银行账号:01801560011000047100001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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