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顺恒<2023>政招字第A-150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9万元,招标人为福建海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海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
标人)委托,组织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的采
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福顺恒<2023>政招字第A-150 号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采购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定点采购时间项目
实施地点投标保证金
1福建海晟物业广告标识标牌定点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11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年
招标人指定地点1.1万元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
其投标无效。各货物(服务)的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评标与授
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制作、运输、安装、拆卸、人工等)所有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
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
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
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5)定点采购时间:合同
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合同期内,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
预算金额119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
(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
不合格。
2.1.3 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
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4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
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福建烟草行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
确定)。
2.1.6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 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8 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 年1月18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件
办理报名,汇款到代理机构账户一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表”发
至QQ邮箱 454477278,未及时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未办理报名,投标将被拒绝。账户信息和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团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烟草专卖局(www.tobacco.gov.cn)、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fj.tobacco.gov.cn/hs/)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3号烟草大厦4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15039939
邮箱:275180941@qq.com
邮编:3521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人:晏静、王桂香、林瑞宏
电话:13859088048
邮箱:454477278@qq.com
传真:0591-83768486
邮编:350002
9.附件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报名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汇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林女士(财务部:83706587)
报名表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手机:
电话:
特别提示:
为便于查收,请投标人按照下列方式通过邮件报名
邮件收件人: 454477278@qq.com
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XXXXX公司福顺恒<2023>政招字第A-150 号报名表
未命名的邮件,代理机构不予回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海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3号烟草大厦4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615039939
电子邮件:2751809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人: 晏静
电 话: 13859088048
电子邮件: 4544772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