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深圳市人民医院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PH-YNJZCG-20240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一期)标识设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需求: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一期)标识设计项目,详细的技术参数见院内集中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明之原件在需要时可提供备查)
三、获取院内集中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拟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993001710@qq.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一期)标识设计项目。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提供近3个月,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在收到报名资料后(邮件正文请备注联系电话)会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及时查看。报名成功不代表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注:已报名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评审的,请在评审前将弃标函(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993001710@q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10时1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9号楼3H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深圳市人民医院门户网站:www.szhospital.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响应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投标无效(废标)、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人民医院(www.szhospital.com)等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9号楼209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5-22943768
深圳市人民医院
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