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2024-02-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Z320700269000021900100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招标条件本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9.78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Z3207002690000219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9.78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不含地下室人防部分标识标牌)主要包含 1~10 号楼、S1、配套用房、地下车库标识标牌及地面、地下车库交通标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 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 起未超过 5 年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连建发<2021>338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 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 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 将被否决。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 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其在投标单 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 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 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大 厦 A 座 10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大 厦 A 座 10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大 厦 A 座 10 楼)。
七、其他
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Z32070026900002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海华庭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所需资金为国有,且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 制作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2.1.2 工程地点:临洪西路以西、规划路以北;
2.1.3 最高投标限价:119.78 万元。
2.1.4 工期:3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叶海华庭项目一期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不含地下室人防部分标识 标牌),主要包含 1~10 号楼、S1、配套用房、地下车库标识标牌及地面、地下车库交通标识,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 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 起未超过 5 年的;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连建发<2021>338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 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 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 将被否决。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 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其在投标单 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 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4.2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大 厦 A 座 10 楼)。
4.3 报名时携带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报名 后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4 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的。
7、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18-86331880
监督部门:上铁房地产公司纪委及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1-51226360(工作日上午 8 点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 点 30 分至 5 点)。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18-855223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铁房地产公司纪委及招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0516-839208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 102 号观筑大厦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 冯志刚
电 话: 0518-8560202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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