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楼标识牌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8)能源
联系人 朱逸夫 联系电话 1368948811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2-27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2-29 18:00:00
采购单位 民乐县中医医院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楼标识牌制作项目001 01 货物 80000.0(元)
公告内容
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楼标识牌制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 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楼标识牌制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委托甘肃龙智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楼标识牌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LZL2024-31
3、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制作安装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楼标识牌1批。(具体参数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
总投资为:8万元(捌万元整)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5、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自筹资金。
6、交货地点:民乐县中医医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兰州深蓝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张掖市影中道文化传媒中心、兰州恒基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三、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02 月 27日09 :00-2024年 02 月 29 日 18 :00(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须于竞价结束时间30分钟前完成资质审核提交,否则后果自负)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注:投标单位需按照附件资料中的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四、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 民乐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朱逸夫
联系电话:0936-4425056
2、代理机构:甘肃龙智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禹芯
电话:15379728238
甘肃龙智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