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青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FQDFSCG202403000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恒丰银行青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恒丰银行青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恒丰银行青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恒丰银行青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至 03 月 08 日 0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 除外)2.地点: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 117 号内 7 号烟台咨询大 厦 12 楼)3.磋商文件费用:300.00 元/份,文件售出不退。4.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 采取网上发售形式,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发送至 sdxyzhaobiao@163.com,并公对公账户汇款 300 元至我公司(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莱山支行(账号 853532010122806284),联系人:杨一凡,联系电话:0535-2111956;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磋商文件售出不退;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 通过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四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四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9 号)七、其他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青 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 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青岛即墨支行门楣标识工程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HFQDFSCG2024030006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室外门楣灯箱(含 24 小时自助灯箱)、灯箱钢结构支架、发 光字 logo、室内标识牌制作等。具体设备数量、型号及规格详见门楣、标识工程招标控制 价及工程量清单。
2.采购数量:一宗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 60 日历天。
4.报价形式、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5.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至 03 月 08 日 0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 117 号内 7 号烟台咨询大厦 12 楼)
3.磋商文件费用:300.00 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4.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采取网上发售形式,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发送至 sdxyzhaobiao@163.com,并公对公账户汇款 300 元至我公司(不接受 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汇款),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莱山支行(账号 853532010122806284),联
系人:杨一凡,联系电话:0535-2111956;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磋商文件售 出不退;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
(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 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 略本要求。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四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9 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四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9 号)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 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9 号
联 系 人:姜永军
电 话:0532-58523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 117 号内 7 号烟台咨询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 王旭东
电 话: 0535-2111955
电子邮件: sdxy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