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03-0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TZB-2024030101项目名称: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
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ZB-2024030101
项目名称: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510000
最高限价(元):25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中儿童医学保健中心(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出具详细的深化设计方案和实施图设计,设计方案获采购人认可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0日历天底前完成制作并交付使用(分期实施的部分,工期另行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tzkEl6H1awtxxxkmXtfK0A%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1.7dbf20c0d77411eeb1328f04a262875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后山路2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451883
质疑联系人: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0689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新融大厦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紫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57949723
质疑联系人:方金波
质疑联系方式:18358930524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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