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安吉县梅溪镇文体艺术中心导视系统、图书馆设计装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CAJ-2024-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数量
预算
1
安吉县梅溪镇文体艺术中心导视系统、图书馆设计装修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要求
1项
140.18万元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其余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391号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现场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不明之处请事先联系代理公司。投标人可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代理公司。
4、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表(格式自拟)。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30时。
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开标室(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开标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开标室(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元,交付方式:以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人,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介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逾期汇入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嘉兴秀城支行
帐 号:397465820777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九、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梅溪镇苕溪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356727539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615729965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3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