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营文化标识、标牌及宣传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03-3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营文化标识、标牌及宣传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WN20240301FW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营文化标识、标牌及宣传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N20240301FW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营文化标识、标牌及宣传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411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411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营文化标识、标牌及宣传栏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宣传栏、楼层导视、会议室及走廊标识、标语等。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77号        
联系方式:卜队 025-58800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联系方式:张静 18351990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  18351990238
下一篇:

渝中区警察文化馆文化建设项目(YZQ24B00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一篇:

2、3号楼标识牌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CQYY-W1001)(第1包)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