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全环保标识宣传牌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全环保标识宣传牌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全环保标识宣传牌招标采购项目。二、招标内容车贴、写真等材质的警示、标识宣传牌(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安装宣传类标识牌)三、招标形式招标形式:公开招标。四、投标人资质要求1、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安全环保标识宣传牌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全环保标识宣传牌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车贴、写真等材质的警示、标识宣传牌(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安装宣传类标识牌)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需满3年,截止开标之日;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
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5、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经营服务范围符合要求;近一年内无安全事故;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天眼查”“裁判文书网”等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没有被公司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1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2、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3、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14、供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从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千元的投标保证金, 汇款时注明“2024年度安全环保标识宣传牌”,投标人中标后,该保证金不再退还,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拒绝签署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未中标,该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半道红支行
账号:1202051439900007785
注: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已向招标人申请参加本次投标,但又计划撤回投标,未在开标日2日前向投标人书面说明的。
(2)开标时投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参加的。
(3)投标人递送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自中标通知或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5)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此招标项目为线上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6日17:00前联系招标方填写相应投标信息。
六、终止招标条款
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即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或资料不完整;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做出全面响应;
(3)有迹象表明投标人串通投标;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不签订合同的;
(5)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6)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因招标人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情形,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
(9)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10)技术标出现报价的;
(1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程差异性变化;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验收及违约责任交货期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八、付款方式
成品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半年期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九、投标报价
1.经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报价必须涵盖所有类目,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限价:所有报价包含不含税金额、税率及价税合计金额,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如发生政策性税费降低,中标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
3.设计稿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应当互相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对提供的参数、规格、价格、使用方法等技术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泄露。
十、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包括样品制作费用,如未中标,样品退回,如中标,样品封存,如中标后质量验收与样品不符情况,处罚情况参照合同执行。
十一、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所有。
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均有权拒绝或取消中标人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重汽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赫
联系电话: 0571-83890620 18258283597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699号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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