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中医院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4-06-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ZSW【2024】018-1号项目名称: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
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SW【2024】018-1号
项目名称: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标识标牌
1.00
1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
方式:下线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邵武市中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中医院(新院区)广告标识制作(二次)
2.项目编号: MZSW【2024】018-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6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标识标牌
1.00
1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招标文件,地址: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
6.2采购文件电子版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邵武市中医院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八一路27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法:1386007588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电话:13774638977
联系人: 郭女士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武市中医院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八一路270号        
联系方式:13860075889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电话:13774638977            
联系方式:郭女士1377463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1377463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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