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馥香园项目示范区标识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宁波馥香园项目示范区标识标牌采购招标公告一、 招标主体: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宁波馥香园项目示范区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三、 区域范围:宁波馥香园示范区区域内的标识标牌,具体详见招标方案及清单。四、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宁波馥香园项目: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沧海路
宁波馥香园项目示范区标识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主体: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宁波馥香园项目示范区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
区域范围:宁波馥香园示范区区域内的标识标牌,具体详见招标方案及清单。
四、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宁波馥香园项目: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沧海路以东,明新路以南,明珠路以北;
2.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3.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壹万元),待入围单位资格预审通过后,由招标人通知进行缴纳,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 名: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账 号:33150198343600003788
税 号: 91330212MA2H6KWA93
4. 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5. 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 所有产品安装并调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8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结算家的5%作为质保金。
6. 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采用现金方式的为合同价(或暂定合同价)的5%、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为合同价(或合同暂定价)的10%。
7. 质量要求:材料、工艺及最终效果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安装质量满足绿城第三方评估级内部管理要求。
8. 供货/安装周期:暂定2024年8月10日前(具体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完成加工制作及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9. 监理单位:
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建筑安装总承包单位:
浙江坤吾建设有限公司
五、
投标报名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销商,且具备 3 年及以上标识标牌生产制造/施工服务经验;
2、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3、 有在 浙江省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
4、 产品/服务能覆盖招标需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5、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6、 在 标识标牌 行业有较强的知名度,销售、售后服务网络能够覆盖全国,并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
产品及服务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其它:本工程只接受供应商类别为“园区标识系统”绿城浙江区域公司合格供方单位进行报名、入围及投标。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六、
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七、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2、本次区采只接受绿城阳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s://lczc.gtcloud.cn/)。(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八、
资料提供
详见公告《供方基本信息表》内所需文件,并于报名截止前将盖章扫描文件上传至招采平台报名处。
九、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王军威
联系电话:18858218558
联系邮箱: 577705530@qq.com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嘉会街588号宁波中心大厦B座21楼
十、
监察投诉电话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投诉邮箱:13757121007@163.com
十一、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标人: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下一篇:

2024年度展会导视系统和场馆综合服务台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上一篇:

[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广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场标识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