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航道宿豫船闸、枣林船闸、明庄船闸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日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JFW〔2024〕018
(二)项目名称:宿连航道宿豫船闸、枣林船闸、明庄船闸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1.74万元
(五)最高限价:21.74万元
(六)采购需求: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09:00—12:00,14:00—17:30(工作日)。
(二)获取方式:网上登记获取。将登记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sqjtfw@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上述注明不予接受;提供登记材料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7月1日9:2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提交至磋商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迁市发展大道889号白酒检测中心13楼开标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
七、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362号
联系方式:殷强0527-83886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西路151号
联系方式:0527-8188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芬
电话:1575155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