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青格达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CXJZB-2024-07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创建青格达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分公司。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创建青格达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创建青格达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日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5日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30日19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906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906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本创建青格达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0000 元,招标人为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青
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创建青格达湖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
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1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XJZB-2024-0724
项目名称:创建青格达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
项目地址: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识标牌物料制作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
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108号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
上资料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二份;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906
递交
五、开启
室纸质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分公司相关
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青湖南路266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隆昌秀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1108号
联系人: 卢文林
电 话: 18699321399
电子邮件: 11743601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