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明溪县第一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151606142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明溪县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老师、18650978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15160614270、2655208801@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三元工商联大厦4F)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明溪县第一中学委托,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公开向社会征集关于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方案须以文字、图片等书面形式进行详细阐述。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项目方案。
(一)项目内容概况:
1、项目单位:明溪县第一中学
2、建设地点: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3、采购合同包名称及相关要求如下:
合同包2:图书馆建设(最高限价暂定300万元)
(1)图书馆位于综合楼3、4层,总建筑面积2007.13㎡;藏书量不少于六万册。
(2)方案内容应根据图书馆实地情况,考虑图书馆室内的功能布局划分、平面布置、动线设计、家具用材、家具造型设计、色彩搭配、个性化软装及氛围的营造、导视系统设计等方面。
(3)设计应体现浓厚的学校校园文化氛围。
注:应征单位根据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的实际情况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装备标准》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中一级达标评估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可自行优化拓展设计或架构,保证实施方案合理性、实用性及经济性。
(二)报名时间、条件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联大厦4F)
3、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②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③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④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
⑤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现场勘察
1、征集人于2024年08月08日上午组织现场勘查,有意向参与的应征单位可于上午9:00前到达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迁建工程项目部会议室签到,未勘查现场的应征人视同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自愿承担未踏勘现场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并对所编制的应征文件负责。
2、现场勘察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650978017。
3、应征人进行现场勘查时应随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踏勘联系函。
(四)征集方案成果要求:
1、所有方案文件资料均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装备标准》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中一级达标评估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采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概述、项目总报价、技术参数要求及分项报价、工程进度安排及售后服务、效果图及平面图(根据相关项目内容提供相应的征集方案)等。(方案应尽可能的提供各种货物的平面图、尺寸图、效果图等。)
2、征集方案成果的交付
(1)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副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2)方案副本不得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单独装订成册(方案内容不得体现应征人相关信息,如体现视为方案无效)。
(3)正本单独装袋密封,应将资质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
(4)方案等成果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一份,存储介质独立封装,并在袋子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征集的方案允许先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
2、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经递交,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征集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权对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所有参与的征集人自设计方案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6、应征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征集项目设计,并承担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设计方案须为应征方原创,并按现场实际尺寸设计,一经查实有抄袭、套图等情形,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征集方将组织评审,择优选用。评选结果和材料由采购人存档,不另行公示。
(六)征集项目方案递交注意事项:
1.本征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方案应征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征人通过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或联系电话进行报名并领取相关材料。
2.方案等成果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上午12:00前,各应征人将设计方案成果送达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3.征集方案接收地址: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