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投资-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GT2024-QY211-导视标识系统采购 导视标识系统采购-招标公 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4-QY211导视标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1:项目名称:导视标识系统采购,采购预算:180万元,项目内容:导视标识系 统采购,数量:1项。项目工期:结合现场用户二次装修施工进度,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进行分 批次实施。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 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 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5 其它: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 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 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含信息查询网页 网址)。
6 6.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 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 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2、至投标截止日,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 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 入期已届满。 6.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 届满。 6.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 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 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 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 行贿行为: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针对 6.1-6.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 或档案为准”。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项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独立(非联合体)完成实施的公共建筑导视标识系统项目案例,合 同金额≥1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项目已经建设单位验收的相关证 明文件扫描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9-29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1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
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
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
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
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9 14: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0-09 14: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开标厅1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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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小组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1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邱钰冰、林晶晶、黄振斌
联系电话:0592-2219129、227932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邱 钰 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