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MT-24-0904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服务,2、项目编号:MT-24-
09043;3、预算金额:580000元(人民币):4、最高限价:580000元(人民币);5、服务
内容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户内外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江湾医院导视系
统及标牌标识、文化氛围宣传的设计、制作安装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
及服务要求);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院方通知项
目启动后4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09 时30分到2024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600 元,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
账需注明“MT-24-09043 标书费”,售后不退。首次参与的供应商,至现场报名前请先发送
邮件至 mtzb01@mingtaizx.com.cn, 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闾: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七、其他
(一)、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注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
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授权相关事项(如 报名、投标事
宜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司公章。如
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开标所需的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投标文件Word版
及含签字盖章的PDF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
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内装订的,请提供单独打印的手持件一份);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878号
联系人:薛老师
电 话:021-654225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人: 张欢、朱亮、戴辰佳
电 话: 021-52868273
电子邮件: mtzb01@mingtaizx.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