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斯台口岸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招标编号:HYBC-WLST-2024-TP-7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拉斯台口岸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口岸标识标牌制作(具体内容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拉斯台口岸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拉斯台口岸标识标牌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本次项 目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 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友好国际 F 座 1702 号 现场获取 售 价:3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友好国际 F 座 170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友好国际 F 座 1702 号
七、其他
投标保证金:4400 元整(肆仟肆佰元整)。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 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户号码:3002019609200044139,行号:102881001968)(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 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 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 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 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
(2)购买谈判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领取采 购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查验。以 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并在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此次谈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 址:/
联 系 人:霍先生
电 话:139995555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999955812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