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M1M2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ZHYX09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M1M2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70.2113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
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M1M2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N1M2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休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问),将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全部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
标文件:(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61723600@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
代理机构,提供资料不全的,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
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
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
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
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
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冂 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楼108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楼408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MlM2 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已由相关
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日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日名称: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M1M2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春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M1M2精神堡垒及外广场导视系统工程,
包含:工作内容两座精神堡垒、四座入口导视、十座分区导视、三座指引导视的基础开挖、
制作及回填,导视安装及设备调试以及垃圾外运、消纳,现场二次倒运,垂直运输、夜间施
工,成品保护,保护性拆除等,满足现场之改造要求等;含工程深化设计;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建设地点:王府井奥莱·净月小镇永顺路388号;
2.5计划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控制价:70.2113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
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
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
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
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
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
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囗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囗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入近年(2021年1月1囗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屮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囗至2024年10月21囗(法定公休囗、法定
节假曰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问),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
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全部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61723600@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资料不全的,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
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
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
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
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汇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屮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账 号:4200 2214 0920 0125 59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4囗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屮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1楼408室;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屮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
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屮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屮标
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远洋·戛纳小镇)销品摩尔项日第1座0单元101号房
联系人:李伟东
联系方式:13654374333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人:曹东
联系方式:189431415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远洋·戛纳小镇)销品摩尔项目第1座0单元101号房
联系人:李伟东
电 话:13654374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人: 曹东
电 话: 1894314151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乃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