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0-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家税务集资楼2#202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CG2024010]项目名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家税务集资楼2#202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4010]
项目名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2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2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金额
交付时间
所属行业
1
1-1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1批
192280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交付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日内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设计方案,(15) 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家税务集资楼2#202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家税务集资楼2#202单元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家税务集资楼2#202单元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营业执照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季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资格承诺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a9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价人需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银行帐号
购买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
账号:935001010020413140

3、特别提示
3.1潜在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谈判文件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3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公告附件中的“宏骏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送至(或发到电子邮箱:2228251446@qq.com)本公司。
3.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福清市志城关文兴路6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860646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楼6层03室            
联系方式:吴晓东、郑梅:180650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东、郑梅
电 话:  18065095588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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