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园林景观及标识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0106-04-01-130031
投资项目名称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园林景观及标识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园林景观及标识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7,173.33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0,048平方米(包括西地块和东地块)。其中,东地块用地面积约32,283平方米,地块中历史建筑核心保护区的历史建筑需保留并活化改造;西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7,765平方米,是主要的新建建筑用地,将建成总建筑面积约470,0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48米的集商业、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最终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绿色建筑三星标准。
招标内容 2.8 招标内容及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园林景观及标识设计(含景观照明、给排水)及标识系统方案优化(含优化后初步设计设计修改)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8.1设计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规划道路一、与周边市政道路接驳、员村西街扩建、周边绿化衔接等)涉及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应景观、园林及标识专业的方案优化(含优化后初步设计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概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审核。
项目红线内室外空间、下沉广场、架空层、避难层、屋顶平台花园、用地地块内市政绿化用地:AT080507、AT080543、AT080545、AT080575等景观环境设计。包括项目硬景设计、水景等,红线内围墙、大门及景观园林相关的土建设计,园景的休闲设施布置,绿化与园林设计,园路及其地表排水设计,景观给排水和电气照明布置设计以及园林架空层内艺术、雕塑的设计等。
项目红线范围内及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周边密切相关位置的室外景观场地(含建筑外立面、避难层、屋面平台等)、室内、地下室(含停车场划线和停车系统)等标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小区园林、楼栋内外部、商业及配套、后期物业服务用房在内的指示导向、交通警示、环境警示、功能标识系统等。
2.8.2其他工作:(1)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消防报建、卫生防疫报建等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工作,并参加相关的会议汇报、会议汇报文件编制工作。
(2)完成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图图纸会审及答疑、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答疑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3)配合施工根据项目现场需求,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随时接受招标人工程经理在设计技术上的咨询。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7.2601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④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3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园林类或园林绿化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相近专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3.6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第3.1
条所述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3.1条规定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园林类或园林绿化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相近专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递交。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自编19号
招标人联系人 段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69978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工、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5418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