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A1标段)标识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A1标段)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标识系统,明细详见附表采购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S1标段。
2.4最高限价:3,650,000.00元人民币(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款、税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
2.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高速公路亚布力服务区(上行);亚布力服务区(下行);花果山服务区。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付款方式: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招标人价款支付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成交单价进行结算。中标人需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②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35000元人民币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
5.3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开标方式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解密、确认等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联 系 人:曲女士
联 系 电 话:136136693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451-55337711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55553978@163.com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451-8226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