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与科研建设平台导视系统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号楼四层南40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202451104
项目名称:学科与科研建设平台导视系统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科与科研建设平台导视系统设计制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与科研建设平台导视系统设计制作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图制作、制作成品、成品运送及安装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90日内在使用地交付并投入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B.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号楼四层南4013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tjdfrx@163.com)并致电采购代理联系人确认资料发送情况,确认后按本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款,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后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号楼四层南401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号楼四层南40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美术学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四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2-26241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号楼四层南4013
联系方式:赵晶晶、李平 022-66351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22-2624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