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门楣招牌及室内外标识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2795),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招标人”)物理渠道装修建设及室内外标识日常更新工作顺利开展,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最多不超过4家门楣招牌及室内外标识项目中标人。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1)网点门楣招牌及灯箱标识(含设计、制作、安装、清洗及维修维护服务),应用于物理渠道装修建设、营业网点形象管理。(2)室内外标识(含设计、制作及安装),包括常规标识、网点内特色背景墙。用于物理渠道装修建设、营业网点形象管理、网点生态化场景建设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2招标范围:招标人辖属各分支机构。供应商可配送至工行广州分行所有办公用房及营业网点所在区域。
2.3 项目预算:项目每年预估金额约670万元,招标人不承诺采购份额,将根据入围供应商排名先后和价格优劣优先选择供应商,项目逐订单据实结算。
2.4服务期限:中标人合作资格有效期最长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要求:
合格投标人数量(通过初步评审)
最终中标人数量
6-7家
3家
8家及以上
4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否则需同时提供)(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人员、资质和业绩,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时间为准),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室内外招牌或灯箱标识项目类销售案例,且具备自主生产能力,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厂房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产权人或承租人须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案例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关键内容页、盖章签字页,如提供入围类框架合同的,应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3.3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中;(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招标人认定为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商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前3年指2022年至今)。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供应商清退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负面清单。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提供或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股东(限非上市公司)为招标人员工(含离职时间5年内)及其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人的采购活动。如投标人隐瞒上述情况,参加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4楼标书售卖处。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1) 电子招标系统获取文件:登录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https://zjzb.chinaccsscm.cn完成获取并下载文件,账号为贵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注册后请及时完善信息并更改密码。
(2) 邮件获取文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标书款汇款底单+标书售卖登记表(盖章)打包发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文件售卖联系人。
(3) 现场获取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4楼标书售卖室获取文件。
文件售卖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3820346/02083800940/83806127,联系邮箱:zhongjbss2@zjscs.com。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43850045018(每个项目的汇款账号会有所不同,请在汇款前认真核对账号,由于投标人的汇错账号等因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含样品)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3楼1号会议室。
5.2.1样品递交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29号工银大厦
联系方式及电话:严先生 83786666-1725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方式:李翠云18826407869/曾俊豪15211416960 /余镇华/施其铿/谢知
邮箱:licy@zjscs.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