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招标公告

2025-01-1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2.1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2.2招标范围: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具体内容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
2.2招标范围:长春吉润净月医院VI及导视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3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飞虹路与新城大街交汇处。
2.4设计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工作承揽要求,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2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独立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含一项)设计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30,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净月区明宇广场A2座13楼1310室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3333号4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crudder.cn/)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3333号
邮 编:130000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804398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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